本校評估制度
(一) 評估目的
1. 學生方面:
- 讓學生訂定學習目標,了解個人的學習進展情況。
- 讓學生了解個人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。
- 讓學生找出個人的學習需要和改善學習的方法,並逐步做到自主學習、學會學習。
2. 教師和學校方面:
- 為學生提供適時和優質回饋,讓他們了解自己的學習進程,調整學習策略,改善或延展學習,達至「評估求進」。
- 學校和教師透過整合和分析評估數據,掌握學生的實際學習需要和學習難點,審視課程成效,優化學校課程及學與教策略,協助學生在知識、技能、價值觀和態度上得到均衡的發展。
3. 家長方面:
- 了解子女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。
- 適當運用教師的回饋和建議,作出相應配合。
(二) 本校評估原則
- 評估是課程、學與教及評估循環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如圖示。
本校着重課堂學與教,透過評估給學生提供優質的回饋,優化課程,最終目標是促進學生有效學習,誘發他們的學習動機和好奇心,循序漸進地培養他們自主學習的能力和習慣,打好「學會學習」的基礎,為終生學習作好準備。
(三) 評估的模式
- 本校採用進展性評估、總結性評估
- 評估形式多元化,當中包括紙筆及非紙筆評估(如專題研習、口頭報告、課堂觀察等)
- 各級全學年測驗及考試次數
| 上學期 | 下學期 | ||
P.1 |
|
|
| 學期試一次 |
P.2-P.4 | 測驗一次 | 學期試一次 | 測驗一次 | 學期試一次 |
P.5 | 測驗一次 | 學期試一次 | 測驗一次 | 呈分試(一) |
P.6 | 呈分試(二) | 測驗一次 | 呈分試(三) | 畢業試 |
* 一年級以三次評估代替測驗和考試
- 一年級三次評估和一次學期試循序漸進,以幫助學生適應考試模式
小一 | 評估一 | 評估二 | 評估三 | 期考 |
科目 | 中、英、數、常 | 中、中作、英、數、常 | 中、英、數、常 | 中文、中作、中聆、英文、英聆、數學、常識 |
時限 | 30分鐘 | 30分鐘 | 40分鐘 | 50分鐘(中、英、數) |
總分額 | 60分 | 60分 | 80分 | 100分 |
- 測驗及學期試的科目
測驗 | 中文、英文、數學和常識 |
學期考試 | 中文科(閱讀、寫作、聆聽、說話) 英文科(語文、聆聽、說話) 數學科、常識科、普通話科、資訊科技科、體育科、音樂科、視覺藝術科 |
呈分試 | 中文(閱讀、寫作、聆聽、說話)、英文(語文、聆聽、說話)、數學科、常識科、音樂科、視覺藝術科 |
** 呈分試是按「中一學位分配辦法」舉行的,舉行時間分別為︰五年級下學期一次、六年級上、下學期各一次,成績呈報教育局學位分配組,作為中學派位之依據。